去年9月,浦发有家金桥社区开始宣传,我们看房后交了1000元意向金。当时说11月能入住。
结果到了10月多,因为疫情被征用为隔离点。让我们等着,等到政府通知才能入住。于是就等到了1月,三年抗疫结束,隔离点自然被解除,打电话来说恢复对外租赁,2月可以签约,3月可以入住,当时自然是非常开心。
之后就是浦发房管铺天盖地的微信公众号宣传(现在这些文章都已被删除,但是历史发文记录还在),文章宣传口径是三月可以入住,并且还发出了“康涵社区➕金桥社区合计签约破200户”的喜报。
结果到了2月,第一次问2月18日是否可以签约,管家说可以。但是等到周四周五的时候,突然说系统崩了,没发签约。第二次问3月第一周周末是否可以签约,回答就这两天可以出通知。结果最后通知的是,该房源被征用为公租房,没法对外签约。
真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公司。之前还口口声声地宣传自己是国企,有担当,宣传口径是这个房源不需要资格,是属于市场化租赁,当时还在浦东公租房公众号也发了宣传稿。结果临到头来突然变成市筹公租房,还说他们也是周六晚上11点被临时通知,也没有正式的批文。
就在周三,浦发房管还在发金桥管理局局长来调研的文章,有非常多的疑问。
1、征用程序是否合规?是否有正式批文?
2、是否是区领导、浦发房管存在利益输送?因为目前浦发有家确实签约率不高,仅100多户,但是如果转为公租房,虽然房租降低,但是入住率提高,区领导也可以把这个作为政绩,为市里解决了一部分公租房问题。
3、对我们这些交了意向金的人,是否每一位都按照协议上的违约条款赔付双倍意向金?
4、我们这已经签约的100户,如果有已经退房,流离失所的。政府怎么解决?
5、微信通知根本不具有法律效益,我们的意向书也写了意向要租的房源,是我们的意向在先,凭什么不能把我们预定的房源保存下来,剩下的再转为公租房?公平在哪里?
我会去12345投诉,我会等到浦发房管领导同我们赔礼道歉的那天。不要以为就这样删除公众号,删除文章,就可以结束了。不会让你们就这样糊弄过去。
大家一起去投诉!!!